铁路12306积分受让人啥意思

如果 无论兄弟们在12306平台看到“积分受让人”这一选项,但不清楚其具体含义,则可能是对铁路会员积分使用 制度存在 领会偏差。 下面内容是关于该概念的详细说明:
一、积分受让人的基本定义
积分受让人是指由12306铁路畅行会员在本人账户中主动添加、经身份核验后获得资格的 天然人,该人可作为积分兑换车票的受益对象。会员自身积累的积分不能直接转出至他人账户,但可在购票时指定已添加且已生效的受让人,使用本会员账户内的积分为其支付部分或全部票款。
1、受让人必须为 诚恳有效的中国居民身份 证持有者;
2、每位会员最多可添加8名非本人的受让人;
3、新增受让人需完成姓名、身份 证号、 号等信息核验;
4、受让人在添加成功后的第60个 天然日起正式生效,含添加当日。
二、积分受让人与乘车人的关系
积分受让人不等同于乘车人,二者在功能和法律意义上存在明确区分。受让人是积分权益的指定受益方,而乘车人是实际持票乘坐列车的人员。当使用积分兑换车票时,受让人可以是乘车人,也可以不是——例如会员为孩子添加为受让人后,用自己积分兑换一张孩子乘坐的车票,此时孩子既是受让人也是乘车人;若会员为朋友添加为受让人,但该朋友未实际乘车,则此次积分使用行为不成立,因车票必须实名制对应乘车人身份。
1、车票订单中的乘车人身份信息必须与12306账户实名信息或已添加受让人信息完全一致;
2、 体系仅允许为当前订单中已选择的乘车人匹配已生效的受让人;
3、若乘车人未被设为受让人,或虽已添加但尚未满60天,则无法使用积分抵扣其票款;
4、同一张车票的乘车人与受让人身份必须重合,不可分离。
三、积分受让人 怎样生效与使用
受让人身份并非即时可用,需经历核验与等待期双重流程,确保账户安全与政策合规。只有在 体系显示“已生效” 情形后,该受让人才能参与积分抵扣操作。使用 经过中,积分按100分抵1元的比例计算,且仅限兑换带有“兑”字标识的指定车次车票。
1、登录12306官网或App,进入“我的”→“会员服务”→“受让人管理”;
2、点击“添加受让人”,输入姓名、身份 证号、定位器号并完成短信验证;
3、等待 体系完成后台身份核验,通常需1–3个 职业日;
4、核验通过后,查看受让人列表中该人员 情形是否为“已生效”;
5、在车票查询页选定带“兑”字车次,提交订单时选择该受让人作为乘车人, 体系自动启用积分抵扣。
四、积分受让人常见限制条件
铁路部门对积分受让人设置了多项刚性约束,以防止滥用和冒用。这些限制直接影响能否成功使用积分,用户需提前确认是否满足全部前提条件。其中最关键的是身份 诚恳性、 时刻有效性及票种适配性。
1、受让人身份 证件类型仅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 证;
2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 证等暂不支持添加为受让人;
3、已添加但未满60天的受让人,在订单页面不会出现在可选列表中;
4、使用积分兑换的车票不支持退票、改签及变更到站;
5、学生票、残军票等优惠票种不可单独使用积分兑换,须符合原票种资质要求。
五、积分受让人信息修改与删除
受让人信息一旦添加并核验通过,其姓名与证件号码不可修改,仅可执行删除操作。删除后原受让人资格立即终止,如需重新启用,须再次走完核验+60天等待全流程。该机制旨在保障积分资产归属清晰、 职责可溯。
1、进入“受让人管理”页面,找到目标人员条目;
2、点击右侧“删除”按钮, 体系弹出二次确认提示;
3、确认删除后,该受让人 情形变更为“已删除”,不再显示于可选列表;
4、如需重新添加,须重新填写全部信息并再次等待核验与60天生效期;
5、删除操作不可逆,且不影响该受让人此前已兑换车票的有效性。
